十多天前,在高新園區某公司上班的姜女士發現,愛車被劃了個大花臉。回想了一下,自己最近并沒得罪過什么人,咋就有人拿愛車出氣?
2月中旬的一天,在高新園區某公司上班的姜女士到高新園區公安分局七賢嶺派出所報案,稱其停在高新園區管委會樓前停車場的比亞迪F3轎車被損毀。接到報案后,巡特警叢俊、王吉倫通過公安專用信息研判系統、調用監控系統等手段,經過一周的調查、摸排、取證,最終鎖定了在高新園區某單位上班的嫌疑人張某。
張某到案后供認,2月15日16時許,他下班到停車場提車,發現其車外側被一輛比亞迪F3轎車給堵住,無法挪動,一個小時后,其內側的車開走,他才將車發動駛出。在車上等了足足一個小時的張某在車上越想越憋屈,于是,將車停在路邊,回去將比亞迪車用腳踹了兩個癟,并順勢用車鑰匙順車劃了一圈。
姜女士晚上8時下班后,發現了車被損毀,第二天上午到七賢嶺派出所報案。經4S店認定,修復車被損部位需2600元。
根據法律規定,張某故意損毀車輛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但考慮到這是小矛盾引發的,民警還是希望他們能夠相互諒解。在民警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劃車的車主張某愿承擔姜女士所有損失,并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
李政軍 毛從進 記者張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