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生物特征識別技術尚不能作為核驗存款人身份信息的主要手段,但人民銀行支持有條件的銀行將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應用于開立個人銀行賬戶,將其作為核驗存款人身份信息的輔助手段。
相關負責人表示,銀行利用生物特征識別技術能否有效核驗存款人身份信息、確保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是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應用于開立銀行賬戶的關鍵。目前,我國尚無生物特征識別技術的基礎標準,也沒有應用于金融領域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因此,將生物特征識別技術作為核驗存款人身份信息的主要手段的條件尚不成熟。但是,按照“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原則,為探索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應用于金融領域的可行性,為未來制定相關標準積累經驗,人民銀行支持有條件的銀行將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應用于開立個人銀行賬戶,將其作為核驗存款人身份信息的輔助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