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工農村的安女士發現自家小區的監控設施很多都壞掉了,可是物業始終不維修,她覺得這是個問題。
安女士在該小區已經居住五六年時間了,小區入住時曾經在多個點位安置監控,安女士居住得也比較安心。然而幾年下來一些監控設施出現了故障,安女士和其他業主曾向物業反映該情況,但物業始終拖延著沒有維修。問得次數多了,物業只是回復維修監控需要花不少錢,而這部分維修費應該由業主共同承擔。安女士不知道物業的說法是否有道理。
律師說法:平實律師事務所的王梅律師說,一般來說居民交納的物業費中不僅僅包括衛生、保安服務,也包括電梯、小區監控設施日常維護等相關費用的,因此小區監控設施理應屬于物業公司的管理范疇。另外,社區監控系統是開發商在建設小區時的配套設施,如果開發商撤出后移交給物業,在保修期內,應由物業公司聯系銷售安裝監控的相關公司負責維修。如果過了保修期,小區業主可以通過業委會在小區就監控維修一事進行公示,由物業公司向房管部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對監控設施進行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