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571—1996
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的設計要求,是設計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的技術依據。 本標準適用于文物系統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商店、考古研究所和其他收集文物標本的場所。工藝美術、檔案館等可參照使用。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應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時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0408.1-89入侵探測器通用技術條件 GB12663-90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GA25-92防盜安全門 GA27-92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 3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一級防護目標classoneprotectionobject 確定為一級風險的文物和部位為一級防護目標,用F1表示。 3.2二級防護目標classtwoprotectionobject 確定為二級風險的文物和部位為二級防護目標,用F2表示。 3.3三級防護目標classthreeprotectionobject 確定為三級風險的文物和部位為三級防護目標,用F3表示。 3.4監視區surveillancearea 室外周界報警或周界柵欄所組成的警戒線與防護區邊界線之間所覆蓋的區域。 3.5防護區protectionarea 允許公眾出入的防護目標所在區域。 3.6禁區restrictedarea 儲存、保管防護目標的庫房、保險柜、修復室和其他不允許公眾出入的區域。 3.7縱深防護體系longitudinalprotectionsystems 設有監視區、防護區和禁區的防護體系。 4現場勘察 4.1勘察內容 現場勘察是進行工程技術設計的基礎,勘察內容與要求如下: a)按照GA27第3章的有關條款,根據用戶對房屋的使用安排和藏品情況,確定一級防護目標,二級保護目標和三級保護目標的具體區域和位置; b)在防護區域內,一般以房屋建筑的分隔作為防護區域的邊界,分防護區域內含有幾 種不同的級別的防護目標時,應按照GA27第3章的有關規定,確定其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也可在分防護區域內,針對不同級別的防護目標設立不同級別的防護段; c)勘察確定禁區的邊界,庫房內部要按照防護要求,勘察實體防護屏障安裝位置; d)勘察確定文物保護單位監視區邊界,測量周界長度,確定周界大門的位置和數量,記錄四周交通和房屋狀態,根據實際地形、地物提出周界報警戒的基本防護形式,以作為周界報警設計的依據之一; e)勘察確定防護區域的邊界,防護區域的邊界應與室外警戒周界保持一定距離,所有分防護區域都應劃在防護區域的邊界區域邊界內,防護邊界需要設置周界報警或周界實體屏障時,要對設置位置進行實地勘察,做為周界報警或周界屏障的設計依據; f)勘察確定監視區、防護區、禁區的所有出入口的位置、門洞尺寸、用途、數量、重要程度并要進記錄,以此作為選擇出入口控制方式的基本依據; g)勘察防護區域內的所有窗戶,包括天窗,并標注其外形的尺寸,作為防盜窗柵的設計依據; h)勘察確定攝像機的安裝位置,要進行現場模擬試驗,一天的光照度變化和夜間可能提供的光照度情況要進行記錄,監視范圍和圖像質量應符合9.3.6條的要求,方可作為預定安裝位置; i)對防護目標部位,應測量其附近產生的有規律性的電磁波輻射強度,對無線電干擾強度高的區域要進行記錄,以作為系統抗干擾設計時的參數; j)調查一年中室外最高溫度、濕度、風、雨、霧、雷電和最低溫度變化情況及持續時間(以當地氣象資料為準),以作為室外入侵探測監視系統設計時的依據之一; k)各種探測裝置的安裝位置,要進行實地勘測,進行現場模擬試驗,符合探測范圍要求,方可作為預定安裝位置,對安裝高度、出線口的基本位置應標記在平面圖上; l)勘察確定通風管道、暖氣安裝及其他熱源的分布情況。 4.2勘察記錄 4.2.1勘察后,要按比例繪制以下工程圖表(圖上表明有關尺寸): a)周界監視區域、防護區域和禁區區域劃分平面圖; b)出入口、窗的位置和地下通道的走向平面圖; c)攝像機、探測器、報警照明燈等各種器材的擬安裝位置平面圖; d)管線走向、出線口平面圖; e)中心控制室平面布置圖以及控制室管線進出位置圖 f)防護區域內展柜位置或陳列位置平面布置圖; g)光照度變化、電磁波輻射強度數據表; h)總體平面圖。 4.2.2;勘察后應填寫表1。 表1環境數據表
4.2.3勘察記錄應作為正式技術文件存檔,并有甲、乙方技術負責人簽字。 5工程設計原則 5.1防護體系 文物安全防范工程應優先選擇縱深防護體系,由于外界環境條件和資金限制不能采用縱深防護措施時,F1應為局部縱深防護體系。 5.2防范功能 文物安全防范系統工程應具備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功能,其防范能力應與設計任務書的約定相一致。 5.3傳輸 傳輸系統一般宜自敷專線傳輸報警信息,并配以必要的有線、無線轉接裝置,形成以有線傳輸為主,無線傳輸為輔的報警傳輸系統。 5.4冗余性 系統設計要有用戶認可的冗余性,以利于系統擴展時對功能和容量的要求,區域探測技術應不少于2~3種 5.5盲區要求 在防護區域內,入侵探測器盲區邊緣與保護目標的距離不得小于5m。 5.6燈光照度 監視區應設置周界裝置,警戒線需要燈光照明時,兩燈之間距離地面高度1m處的最低燈光照度,應在20~40lx范圍內。 5.7禁區 禁區一般設置出入口控制裝置,中心控制室一般宜設在禁區內。 5.8抗雷電 室外探測、傳輸系統應考慮有適應當地具體條件的抗雷電干擾措施和在自然環境條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5.9布線 5.9.1系統布線時,一般應采用金屬管、硬質塑料管或塑料線槽進行保護。 5.9.2導線敷設后,應認證對線,并加上識別標記,每個回路導線對地絕緣電阻值不小于20MΩ。 5.9.3塑料導管和線纜均應阻燃。 5.10接地 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中心控制室設專用接地干線,與防雷地線的距離不小于5m。專用接地干線應使用銅芯絕緣電線或電纜,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4Ω。 5.11安全性 工程選用的器材應符合GB10408.1中5.8和GB12663中6.8要求。 5.12防護措施 以下所列的各種方式,均可視為一種安全防范措施,也可看作是一道防線。 周界報警柵欄; 玻璃破碎報警裝置組成的窗警戒系統; 封閉的房間內安裝次聲波或起超聲波探測系統; 通道安裝的壓力探測系統; 對目標進行控制的電視監控系統; 視頻報警系統; 控制空間某一區域的入侵移動探測系統; 埋入式地音探測系統; 埋入式泄露電纜探測系統; 室內報警照像聯動系統; 固定或移動式緊急報警系統; 自動撥號電話傳輸報警系統; 防彈、防盜玻璃展柜; 組合式文物保險柜、防盜保險柜; 防盜安全門、柵窗; 隔離水泥磚墻; 可移動實體防護屏障; 強光照明系統; 警戒器械; 哨兵、警衛; 其他措施。 6一級風險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6.1一級風險大型工程 確定為一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組成為微型計算機為核心的報警系統和電視監控系統,中心控制室設在禁區內; b)建立以有線傳輸為主,無線傳輸為輔的報警信息傳輸系統,控制中心與所有通道出入口、展廳建立有線對講系統; c)具有三種以上不同探測技術組成的交叉入侵探測系統; d)具有電視圖像復核為主,現場聲音復核為輔的報警信息復核系統; e)設有出入口控制系統; f)具有周界報警系統; g)設置實體屏障保護裝置; h)用戶終端和上一級報警接收中心,可實施雙向通信,并有現場處警指揮系統; i)一級文物展柜應設置于24h設防狀態; j)庫房配置組裝式文物保險庫或防盜保險柜; k)設置不間斷電源。 6.2一級風險中型工程 確定為一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30萬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建立由微型計算機為核心的報警控制中心,中心控制室設在禁區或防護區域內; b)建立以專用傳輸線或公共電話網組成的有線傳輸系統,控制中心與所有通道出入口建立有線對講系統; c)三種以上不同探測技術組成的交叉入侵探測系統; d)以聲音為主,電視圖像復核為輔的報警信息復核系統; e)重點位置設有出入口控制裝置,設置監控攝像機; f)設置室內周界報警; g)一級文物設置實體保護裝置,一級文物展柜應安裝報警裝置; h)與上一級報警指揮中心有雙向通信、配置無線通信基地臺和手持通信機; i)庫房配置組裝式文物保險庫或防盜保險柜; j)設置不間斷電源。 6.3一級風險小型工程 確定為一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30萬元以下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報警值班室設有微處理器為核心的多路報警控制器,報警值班室設在防護區域內; b)建立與聲音探測器相復核的入侵探測系統,探測技術不少于三種; c)設置實體防護裝置,一級文物展柜應有報警裝置; d)重點目標實施電視監控; e)與上一級報警中心實施雙向通信; f)具有自動切換備用電源; g)文物修復室、庫房設出入口控制裝置。 7風險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7.1二級風險大型工程 確定為二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組成以微型計算機為核心的報警系統和電視監控系統,中心控制室設在禁區或防護區內; b)建立以有線傳輸為主,無線傳輸為輔的報警信息傳輸系統; c)重要通道實施電視監控,重點防范區域實施聲音復核; d)設置室外或室內周界報警系統; e)三種不同探測技術組成入侵探測系統; f)一級文物設置專用實體保護裝置,一級文物展柜應安裝報警裝置; g)與上一級文物報警中心實施雙向通信,配置無線通信基地臺和手持通信機,控制中心與各通道、出入口建立有線對講系統; h)庫房配置組裝式文物保險庫或防盜保險柜; i)設置不間斷電源; 7.2二級風險中型工程 確定為二級且工程投資規模在30萬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組成由微型計算機為核心的報警控制中心,中心控制室設在防護區域內; b)三種不同探測技術組成入侵探測系統; c)重要通道和重點防范區域建立聲音復核為主、電視圖像復核為輔的報警信息復核系統; d)一級文物設置專用實體保護裝置,一級文物展柜應安裝報警裝置 e)與上一級報警中心有雙向通信,配置無線基地臺和手持通信機,控制中心與各通道、出入口、展廳建立有線對講系統; f)庫房配置防盜保險柜; g)設置不間斷電源。 7.3二級風險小型工程 確定為二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30萬元以下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配置微處理器為核心的報警控制器,值班室設在防護區域內; b)文物保護單位內存放一級文物的區域,要按照一級風險小型工程設計規范處理; c)把出入通道作為入侵探測和監控的重點區域; d)有與上一級報警中心電話通訊聯絡設備; e)建立具有聲音復核的入侵探測系統,探測技術不少于三種; f)配有可自動切換的備用電源; g)設置現場警號報警裝置和警燈報警裝置。 8三級風險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8.1三級風險大型工程 確定為三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建立以微型計算機為核心的報警控制中心,中心控制室設在禁區或防護區域內; b)建立有線傳輸為主,無線傳輸為輔的報警傳輸系統。控制中心與所有通道、出入口、各展廳,建立有線對講系統; c)重點目標、重要通道實施電視監控; d)室內設置周界報警; e)建立有聲音復核的入侵探測系統,探測技術不少于兩種; f)三級文物均有通用實體防護裝置,一級文物設有專用實體防護裝置,一級文物展柜配置報警裝置; g)與上級報警中心實施雙向通信,有處警指揮措施; h)庫房應配置防盜保險柜; i)配置不間斷電源。 8.2三級風險中型工程 三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30萬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建立以微型計算機為核心的報警控制中心,中心控制室設在防護區域內; b)建立有線傳輸為主的傳輸系統,控制中心與各主要通道、出入口、各展廳,建立有線對講系統; c)重要通道實施電視監控; d)建立有聲音復核的入侵探測系統,探測技術不少于兩種; e)一級文物設有專用實體防護裝置,其展柜配置報警裝置; f)與上級報警中心實施雙向通信; g)配置不間斷電源。 8.3三級風險小型工程 確定為三級風險且工程投資規模在30萬元以下的安全防范工程,其設計規范如下: a)具有以微處理器為核心的報警控制器,報警值班室設在非營業、非參觀區內; b)建立專用線為主的報警傳輸網絡; c)設置本地發生、發光的警號和警燈報警系統; d)必須安裝高安全級別的防盜安全門和防盜窗; e)文物店房、修復室的一級文物存放在保險柜內; f)探測技術不少于兩種的入侵探測系統; g)與上級報警中心有電話通訊。 9工程設計技術 9.1報警控制中心 9.1.1一、二級風險大型工程的中心控制室應是一個專用房間,宜設置兩道防盜安全門,兩門之間的通道距離不小于3m,中心控制室的窗戶要采用防彈材料制作的防盜窗,防盜安全門上要安裝出入控制身份識別裝置,通道安裝攝像機。中心控制室設有衛生間和專用空調設備。 9.1.2一、二級風險中型工程和三級風險大型工程的中心控制室應是一個專用房間,安裝防盜安全門、防盜窗和防盜鎖,出入口處設置報警裝置和自動照明裝置。 9.1.3一二級風險小型工程和三級風險中、小型工程的中心控制室可設在值班室內,要安裝防盜安全門、防盜窗和防盜鎖,出入口處設置報警裝置。 9.2中心接收設備功能 9.2.1微型計算機控制系統功能: a)中心接收機應能自動接收用戶終端設備發來的所有信息,并能實時傳送給警情管理計算機; b)中心接收機、計算機屏幕上可實時顯示用戶報警信息,并發出聲、光報警; c)警情管理計算機應有足夠的容量和相關數據庫用以貯存系統正常運行所需的所有用戶資料及警情處理預案; d)警情管理計算機通過中心接收機能對用戶狀態進行巡檢和定時檢測,能對用戶終端設備進行監控編程; e)中心接收機應有多個數據輸入、輸出接口; f)中心接收機設備具有對現場進行聲音復核和處警通信功能,具有有線、無線通信轉接功能; g)接入公共電話線路的中心設備應滿足郵電部入網要求; h)用戶報警信息資料包括:用戶代碼、地址、姓名、電話、單位名稱、日期和時間、警情類別; i)系統軟件用漢化處理,有較強的容錯能力,有在線幫助功能。 9.2.2報警控制器 a)應符合GB12663中的5.2章的有關要求; b)報警控制器有可編程功能; c)設有用戶密碼,可對用戶密碼進行編程; d)電話報警器應滿足郵電部入網技術要求。 9.3電視監控 9.3.1室外周界警戒線設置的電視監控系統,應對沿警戒線5m寬的警戒范圍實現無盲區監控,一般情況下攝像機采用定焦距、定方向的固定安裝方式,選用自動光圈鏡頭并配置室外防護罩。大范圍監控區域宜選用帶有轉動云臺和變焦鏡頭的攝像機。 9.3.2室外周界警戒區域的電視圖像顯示系統應能同時顯示全部周界走向5m寬警戒范圍的現場情況,或設置由入侵探測器啟動攝像機的電視監控手段,對多路報警圖像信號具有實時傳輸、切換顯示功能。 9.3.3監控攝像機傳輸到中心控制室的圖像信號應24h不間斷錄像或對現場報警圖像監視信號進行實時錄像。 9.3.4視頻報警系統應具有畫面定格、任意設定視頻警戒區域和印象功能。 9.3.5在夜間,防護目標平均光照度在10~401x范圍內,攝像機靈敏度應能適應防護目標光照度的變化。 9.3.6監視系統在允許的最惡劣工作條件下,圖像質量應不低于表2中第4級的要求。 表2圖像質量主觀評價
9.4聲音復核 9.4.1聲音復核系統應能清晰地探測現場內人的話音、人走動、撬、挖、鑿、鋸時發出聲音。 9.4.2在背景噪音不大于45dbB(A)的情況下,聲音復核裝置靈敏度調到最大值的90%時,所能 探測的最大范圍,應能滿足現場保護的需要。 9.4.3聲音復核系統的頻率響應范圍應能滿足9.4.1的要求,且不受靈敏度調節的影響,控制端應有背景噪聲和入侵聲響的電平指示,電平指示動態范圍應滿足9.4.1的要求。 9.5室外周界防護 9.5.1室外周界防護系統基本方式: a)柵欄和振動傳感器組成的周界防護系統; b)磚墻上加柵欄結構,配置振動、沖擊傳感器組成的周界防護系統; c)以主動紅外入侵探測器、阻擋式微波探測器或地音探測器裝置等組成的無屏障周界防護系統; d)用隔離墻、防盜安全門、窗及振動沖擊傳感器組成的周界防護系統。 9.5.2室外周界報警系統在入侵報警發生時,信號顯示應滿足下列之一的要求: a)計算機屏幕上顯示全部周界模擬地形圖,并以聲光顯示報警具體地理位置,具體位置可進行局部地形放大,直到滿足用戶要求的程度; b)通過控制裝置在模擬地圖板上以聲、光信號顯示周界報警的具體位置; c)在控制設備上以聲、光顯示周界報警的方向和位置。 9.5.3應給出室外周界報警裝置及系統適應室外工作環境的具體指標(其內容包括對風、雨、雪、霧、溫度、濕度的適應程度),并說明抗雷電干擾的具體措施和安裝方法。 9.6出入口控制 9.6.1需要進行防護和控制的位置包括: a)周界柵欄、圍墻的出入口; b)展廳、庫房的出入口; c)進入防護目標的地下通道和天窗; d)防護區和禁區的通道。 9.6.2僅供內部工作人員使用的出入口應配置磁卡或其他自動識別身份的出入控制裝置。 9.6.3自動識別身份的出入控制裝置,其有效進入的證卡數量應滿足用戶的要求,不同的入口,應持有不同的識別密碼,以確定不同級別證卡的有效進入,每一次有效進入,都應可自動存貯進該人員的相關信息和進入時間,并每天進行有效統計和記錄、存檔。 9.6.4受識別裝置控制的自動門能有效阻擋一卡進多人或一卡出多人,識別裝置應保證操作的有效性,非有效進入應發出報警信號,有效操作應保證自動門的有效動作,一次有效操作自動門,只能產生一次有效動作。 9.6.5有效證卡應有防止同類設備非法復制的密碼系統,密碼系統應能修改。 9.7入侵探測裝置 9.7.1入侵探測裝置在其系統防范區域內,當有入侵發生時不應產生漏報警。 9.7.2復合入侵探測器,只能視為是一種原理的探測裝置。 9.7.3入侵探測器裝置組成系統后,其系統的抗輻射敏感度、抗電源瞬態敏感度的能力應符合GB10408.1中4.6.1要求。 9.7.4探測器啟動攝像機或是照相機的防范區域,應設置與探測同步的照明系統。 9.8無線傳輸裝置 9.8.1安全防范系統工程中,不適宜采用有線傳輸方式的區域和部位。應采用無線傳輸方式。當探測器進入報警狀態時發射機應立即發射報警信號,發射機應有間隔一設定周期的時間后,重復發射報警信號的功能,當探測器進入警戒狀態后,發射機應停止發射報警信號,傳輸應停止。 9.8.2固定安裝的無線報警裝置,應有電源欠壓指示,欠壓指示分以下兩種方式: a)發射機電源在欠壓狀態時,應發射一個故障信號給中心控制室的接收機,接收端應有專門的欠壓報警顯示信號或區別報警信號的燈光顯示。接收機在收到欠壓指示后,可對發射機發射一控制信號,終止欠壓報警信號的發射,并應立即更換發射機電源; a)發射機電源在欠壓狀態時,發出本地聲、光報警信號,聲級不低于85dB(A)。 9.8.3固定安裝的無線報警發射裝置,應有防拆報警和防止人為破壞的實體保護殼體。 9.8.4以無線報警組網方式為主組成的安全防范系統,應有對使用的信道進行監視的功能,當出現連續阻塞信號或干擾信號超過30s,足以妨礙正常接受報警信號時,接收端應有故障信號顯示。 9.8.5以無線報警組網方式以主組成的安全防范系統,接收端應有接收處理多路同時報警的功能而不得產生漏報警。 9.8.7接收機安裝位置應由現場試驗確定,以保證接收到防范區域任意發射機發來的報警信號。 9.9實體防護 9.9.1實體防護是文物保護的重要措施,在防范工程中應優先采用。 9.9.2文物安全實體防護主要有以下措施: a)存放文物的展柜應是防盜玻璃或防彈玻璃及相關框架組合而成,展柜一律應安裝防盜鎖。普通玻璃展柜應安有報警裝置對柜內文物進行監控; b)存放文物的普通倉庫內應設置組裝式文物保險庫或防盜保險柜,一級文物不得在普通庫房內貨架上堆放保管; c)展出的文物字畫,要附加實體防護裝置; d)文物庫房的門和窗應分別安裝防盜安全門和防盜窗,防盜安全門質量標準應達到GA25中5.2規定的C級水平; e)室外周界柵欄高度不得低于2.8m。 9.9.3對文物建筑中易攀登、隱藏人員的部位,在不影響觀瞻的前提下設置障礙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