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Code of design for access control systems engineering GB50396-2007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8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588號 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 《出人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出人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396-2007,自2007年8月1 日起實施。其中,第3.0.3、5.1.7(3)、6.0.2(2)、7.0.4、9.0.1(2)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o 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前言 根據建設部建標E200i]87號文件《關于印發“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的要求,本規范編制組在認真總結我國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建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參考國內外相關行業的工程技術標準,廣泛征求國內相關技術專家和管理機構的意見,制定了本規范。 本規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8的配套標準,是安全防范系統工程建設的基礎性標準之一,是保證安全防范工程建設質量、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的重要技術保障。 本規范共10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系統構成,系統功能、性能設計,設備選型與設置,傳輸方式、線纜選型與布線,供電、防雷與接地,系統安全性、可靠性、電磁兼容性、環境適應性,監控中心。 本規范中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公安部負責日常管理。本規范由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00)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工作。在應用過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北京市海淀區首都體育館南路一號,郵政編碼:100044,電話:010-88512998,傳真010-88513960,E-mail:tcl00sjl@263.net)以供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員: 主編單位: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參編單位:北京艾克塞斯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天龍控制系統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峰劉希清施巨嶺何培重 目次 1總則…………………………………………………(1) 2術語…………………………………………………(2) 3基本規定…………………………………………………(6) 4系統構成…………………………………………………(8) 5系統功能、性能設計………………………………………(I 3) 5.1一般規定………………………………………………(1 3) 5.2各部分功能、性能設計……………………………………(1 5) 6設備選型與設置…………………………………………(1 7) 7傳輸方式、線纜選型與布線………………………………(1 8) 8供電、防雷與接地…………………………………………(1 9) 9系統安全性、可靠性、電磁兼容性、環境適應性…………(20) 10監控中心…………………………………………………(21) 附錄A設計流程與深度……………………………………(2 2) 附錄B系統防護等級分類…………………………………(2 8) 附錄C常用識讀設備選型要求……………………………(3 4) 附錄D常用執行設備選型要求……………………………(3 8) 本規范用詞說明………………………………………………(4 o) 附:條文說明…………………………………………………(41) 1總則 1.0.1為了規范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提高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質量,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以安全防范為目的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群體的出人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 1.0.3出人口控制系統工程的建設,應與建筑及其強、弱電系統的設計統一規劃,根據實際情況,可一次建成,也可分步實施。 1.0.4出人口控制系統應具有安全性、可靠性、開放性、可擴充性和使用靈活性,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實用可靠。 1.0.5出人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2術語 2.0.1出人口控制系統access control system(ACS)利用自定義符識別或/和模式識別技術對出入口目標進行識別并控制出入口執行機構啟閉的電子系統或網絡。 2.0.2目標object通過出入口且需要加以控制的人員和/或物品。 2.0.3目標信息object information賦予目標或目標特有的、能夠識別的特征信息。數字、字符、圖形圖像、人體生物特征、物品特征、時間等均可成為目標信息。 2.0.4鑰匙key用于操作出入口控制系統、取得出入權的信息和/或其載體。 鑰匙所表征的信息可以具有表示人和/或物的身份、通行的權限、對系統的操作權限等單項或多項功能。 2.0.5自定義特征信息識別 1人員編碼識別human coding identification通過編碼識別(輸入)裝置獲取目標人員的個人編碼信息的一種識別。 2物品編碼識別article coding identification通過編碼識別(輸入)裝置讀取目標物品附屬的編碼載體而對該物品信息的一種識別。 2.0.6模式特征信息識別 1人體生物特征信息human body biologic chamcteristic目標人員個體與生俱有的、不可模仿或極難模仿的那些體態特征信息或行為,且可以被轉變為目標獨有特征的信息。 2人體生物特征信息識別human body biologic chamcteristic identi±ication采用生物測定(統計)學方法,獲取目標人員的生物特征信息并對該信息進行的識別。 3物品特征信息article chamcteristic目標物品特有的物理、化學等特性且可被轉變為目標獨有特征的信息。 4物品特征信息識別article chamcteristic identification 通過辨識裝置對預定物品特征信息進行的識別。 2.0.7密鑰、密鑰量與密鑰差異key-code,amount of key-code,difference of key-code可以構成單個鑰匙的目標信息即為密鑰。系統理論上可具有的所有鑰匙所表征的全體密鑰數量即為系統密鑰量。如果某系統具有不同種類的、權限并重的鑰匙,則分別計算各類鑰匙的密鑰量,取其中密鑰量最低的作為系統的密鑰量。構成單個鑰匙的目標信息之間的差別即為密鑰差異。 2.0.8鑰匙的授權key authorization準許某系統中某種或某個、某些鑰匙的操作。 2.0.9誤識false identification系統將某個鑰匙識別為該系統其他鑰匙,包括誤識進入和誤識拒絕,通常以誤識率表示。 2.0.10拒認refuse identification系統對某個經正常操作的本系統鑰匙未做出識別響應,通常以拒認率表示。 2.0.11識讀現場identification locale對鑰匙進行識讀的場所和/或環境。 2.0.12識讀現場設備locale identify equipment在識讀現場的、出入目標可以接觸到的、有防護面的設備(裝置)。 2.0.13防護面protection surface設備完成安裝后,在識讀現場可能受到人為被破壞或被實施技術開啟,因而需加以防護的設備的結構面。 2.0.14防破壞能力anti destroyed ability在系統完成安裝后,具有防護面的設備(裝置)抵御專業技術人員使用規定工具實施破壞性攻擊,即出入13不被開啟的能力(以抵御出入口被開啟所需要的凈工作時間表示)。 2.0.15防技術開啟能力anti technical opened ability在系統完成安裝后,具有防護面的設備(裝置)抵御專業技術人員使用規定工具實施技術開啟(如各種試探、掃描、模仿、干擾等方法使系統誤識或誤動作而開啟),即出入El不被開啟的能力(以抵御出入口被開啟所需要的凈工作時間表示)。 2.0.16復合識別combination identification系統對某目標的出入行為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信息識別方式并進行邏輯相與判斷的一種識別方式。 2.0.17防目標重入anti pass-back能夠限制經正常操作已通過某出入口的目標,未經正常通行軌跡而再次操作又通過該出入口的一種控制方式。 2.0.18多重識別控制multi-identification control系統采用某一種識別方式,需同時或在約定時間內對兩個或兩個以上目標信息進行識別后才能完成對某一出入口實施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 2.0.19異地核準控制remote approve control系統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在非識讀現場(通常是控制中心)對雖能通過系統識別、允許出入的目標進行再次確認,并針對此目標遙控關閉或開啟某出入口的一種控制方式。 2.0.20受控區、同級別受控區、高級別受控區controlled area,the same level controlled area,high level controlled area如果某一區域只有一個(或同等作用的多個)出人口,則該區域視為這一個(或這些)出人口的受控區,即:某一個(或同等作用的多個)出入口所限制出入的對應區域,就是它(它們)的受控區。具有相同出入限制的多個受控區,互為同級別受控區。具有比某受控區的出入限制更為嚴格的其他受控區,是相對于該受控區的高級別受控區。 3基本規定 3.0.1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和《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GA/T394的相關規定。 3.0.2出入口控制系統的工程設計應綜合應用編碼與模式識別、有線/無線通訊、顯示記錄、機電一體化、計算機網絡、系統集成等技術,構成先進、可靠、經濟、適用、配套的出入口控制應用系統。 3.0.3出入口控制系統中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現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機構檢驗或認證合格。 3.0.4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據防護對象的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管理要求、環境條件和工程投資等因素,確定系統規模和構成;根據系統功能要求、出入目標數量、出人權限、出入時間段等因素來確定系統的設備選型與配置。 2出入口控制系統的設置必須滿足消防規定的緊急逃生時人員疏散的相關要求。 3供電電源斷電時系統閉鎖裝置的啟閉狀態應滿足管理要求。 4執行機構的有效開啟時間應滿足出入口流量及人員、物品的安全要求。 5系統前端設備的選型與設置,應滿足現場建筑環境條件和防破壞、防技術開啟的要求。 6當系統與考勤、計費及目標引導(車庫)等一卡通聯合設置時,必須保證出入口控制系統的安全性要求。 3.0.5系統兼容性應滿足設備互換的要求,系統可擴展性應滿足簡單擴容和集成的要求。 3.0.6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流程與深度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設計文件應準確、完整、規范。 4系統構成 4.0.1出入口控制系統主要由識讀部分、傳輸部分、管理/控制部分和執行部分以及相應的系統軟件組成。系統有多種構建模式,可根據系統規模、現場情況、安全管理要求等,合理選擇。 4.0.2出入口控制系統按其硬件構成模式可分為以下型式: 1一體型:出入口控制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通過內部連接、 組合或集成在一起,實現出入口控制的所有功能(圖4.0.2—1)。 2分體型:出人口控制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結構上有分開的部分,也有通過不同方式組合的部分。分開部分與組合部分之間通過電子、機電等手段連成為一個系統,實現出入口控制的所有功能[圖4.0.2-2(a)、(b)]。 4.0.3出入口控制系統按其管理/控制方式可分為以下型式: 1獨立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統,其管理與控制部分的全部顯示/編程/管理/控制等功能均在一個設備(出人口控制器)內完成(圖4.0.3-1)。 2聯網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統,其管理與控制部分的全部顯示/編程/管理/控制功能不在一個設備(出入口控制器)內完成。其中,顯示/編程功能由另外的設備完成。設備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過有線和/或無線數據通道及網絡設備實現(圖4.0.3-2)。 3數據載體傳輸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統與聯網型出入口控制系統區別僅在于數據傳輸的方式不同,其管理與控制部分的全部顯示/編程/管理/控制等功能不是在一個設備(出人口控制器)內完成。其中,顯示/編程工作由另外的設備完成。設備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過對可移動的、可讀寫的數據載體的輸入/導出操作完成(圖4.0.3-3)。 4.0.4出人口控制系統按現場設備連接方式可分為以下型式: 1單出入口控制設備:僅能對單個出入口實施控制的單個出入口控制器所構成的控制設備(圖4.0.4-1)。 2多出入口控制設備:能同時對兩個以上出入口實施控制的單個出入口控制器所構成的控制設備(圖4.0.4-2)。 4.0.5出入口控制系統按聯網模式可分為以下型式: 1總線制: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現場控制設備通過聯網數據總線與出入口管理中心的顯示、編程設備相連,每條總線在出入口管理中心只有一個網絡接口(圖4.0.5-1)。 2環線制: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現場控制設備通過聯網數據總線與出人口管理中心的顯示、編程設備相連,每條總線在出入口管理中心有兩個網絡接口,當總線有一處發生斷線故障時,系統仍能正常工作,并可探測到故障的地點(圖4.0.5-2)。 3單級網: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現場控制設備與出入口管理中心的顯示、編程設備的連接采用單一聯網結構(圖4.0.5-3)。 4多級網: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現場控制設備與出入口管理中心的顯示、編程設備的連接采用兩級以上串聯的聯網結構,且相鄰兩級網絡采用不同的網絡協議(圖4.0.5-4)。 5系統功能、性能設計 5.1一般規定 5.1.1系統的防護能力由所用設備的防護面外殼的防護能力、防破壞能力、防技術開啟能力以及系統的控制能力、保密性等因素決定。系統設備的防護能力由低到高分為A、B、C三個等級,分級方法宜符合附錄B的規定。 5.1.2系統響應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的下列主要操作響應時問應不大于2s。 1)在單級網絡的情況下,現場報警信息傳輸到出人口管理中心的響應時間。 2)除工作在異地核準控制模式外,從識讀部分獲取一個鑰匙的完整信息始至執行部分開始啟閉出入口動作的時間。 3)在單級網絡的情況下,操作(管理)員從出入口管理中心發出啟閉指令始至執行部分開始啟閉出入口動作的時間。 4)在單級網絡的情況下,從執行異地核準控制后到執行部分開始啟閉出入口動作的時間。 2現場事件信息經非公共網絡傳輸到出人口管理中心的響應時間應不大于5s。 5.1.3系統計時、校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非網絡型系統的計時精度應小于5s/d;網絡型系統的中央管理主機的計時精度應小于5s/d,其他的與事件記錄、顯示及識別信息有關的各計時部件的計時精度應小于10s/d。 2系統與事件記錄、顯示及識別信息有關的計時部件應有校時功能;在網絡型系統中,運行于中央管理主機的系統管理軟件每天宜設置向其他的與事件記錄、顯示及識別信息有關的各計時部件校時功能。 5.1.4系統報警功能分為現場報警、向操作(值班)員報警、異地傳輸報警等。報警信號應為聲光提示。 5.1.5在發生以下情況時,系統應報警: 1當連續若干次(最多不超過5次,具體次數應在產品說明書中規定)在目標信息識讀設備或管理與控制部分上實施錯誤操作時; 2當未使用授權的鑰匙而強行通過出入口時; 3當未經正常操作而使出入口開啟時; 4當強行拆除和/或打開B、C級的識讀現場裝置時; 5當B、C級的主電源被切斷或短路時; 6當C級的網絡型系統的網絡傳輸發生故障時。 5.1.6系統應具有應急開啟功能,可采用下列方法: 1使用制造廠特制工具采取特別方法局部破壞系統部件后,使出入口應急開啟,且可迅即修復或更換被破壞部分。 2采取冗余設計,增加開啟出入口通路(但不得降低系統的各項技術要求)以實現應急開啟。 5.1.7軟件及信息保存應符合下列規定: 1除網絡型系統的中央管理機外,需要的所有軟件均應保存到固態存儲器中。 2具有文字界面的系統管理軟件,其用于操作、提示、事件顯示等的文字應采用簡體中文。 3當供電不正常、斷電時,系統的密鑰(鑰匙)信息及各記錄信息不得丟失。 4當系統與考勤、計費及目標引導(車庫)等一卡通聯合設置時,軟件必須確保出入口控制系統的安全管理要求。 5.1.8系統應能獨立運行,并應能與電子巡查、入侵報警、視頻安防監控等系統聯動,宜與安全防范系統的監控中心聯網。 5.2各部分功能、性能設計 5.2.1識讀部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識讀部分應能通過識讀現場裝置獲取操作及鑰匙信息并對目標進行識別,應能將信息傳遞給管理與控制部分處理,宜能接受管理與控制部分的指令。 2“誤識率”、“識讀響應時間”等指標,應滿足管理要求。 3對識讀裝置的各種操作和接受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等,識讀裝置應有相應的聲和/或光提示。 4識讀裝置應操作簡便,識讀信息可靠。 5.2.2管理/控制部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應具有對鑰匙的授權功能,使不同級別的目標對各個出入口有不同的出入權限。 2應能對系統操作(管理)員的授權、登錄、交接進行管理,并設定操作權限,使不同級別的操作(管理)員對系統有不同的操作能力。 3事件記錄: 1)系統能將出入事件、操作事件、報警事件等記錄存儲于系統的相關載體中,并能形成報表以備查看。 2)事件記錄應包括時間、目標、位置、行為。其中時間信息應包含:年、月、日、時、分、秒,年應采用千年記法。 3)現場控制設備中的每個出入口記錄總數:A級不小于32條,B、C級不小于1000條。 4)中央管理主機的事件存儲載體,應至少能存儲不少于180d的事件記錄,存儲的記錄應保持最新的記錄值。 5)經授權的操作(管理)員可對授權范圍內的事件記錄、存儲于系統相關載體中的事件信息,進行檢索、顯示和/或打印,并可生成報表。 4與視頻安防監控系統聯動的出入口控制系統,應在事件查詢的同時,能回放與該出入口相關聯的視頻圖像。 5.2.3執行部分功能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閉鎖部件或阻擋部件在出入口關閉狀態和拒絕放行時,其閉鎖力、阻擋范圍等性能指標應滿足使用、管理要求。 2出入準許指示裝置可采用聲、光、文字、圖形、物體位移等多種指示。其準許和拒絕兩種狀態應易于區分。 3出入口開啟時出入目標通過的時限應滿足使用、管理要求。 6設備選型與設置 6.0.1設備選型應符合以下要求: 1防護對象的風險等級、防護級別、現場的實際情況、通行流量等要求。 2安全管理要求和設備的防護能力要求。 3對管理/控制部分的控制能力、保密性的要求。 4信號傳輸條件的限制對傳輸方式的要求。 5出入目標的數量及出入口數量對系統容量的要求。 6與其他子系統集成的要求。 6.0.2設備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識讀裝置的設置應便于目標的識讀操作。 2采用非編碼信號控制和/或驅動執行部分的管理與控制設備,必須設置于該出入口的對應受控區、同級別受控區或高級別受控區內。 6.0.3設備選型宜符合附錄B、附錄C、附錄D的要求。 7傳輸方式、線纜選型與布線 7.0.1傳輸方式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8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出入口控制點位分布、傳輸距離、環境條件、系統性能要求及信息容量等因素。 7.0.2線纜的選型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8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識讀設備與控制器之間的通信用信號線宜采用多芯屏蔽雙絞線。 2門磁開關及出門按鈕與控制器之間的通信用信號線,線芯最小截面積不宜小于0.50mm2。 3控制器與執行設備之間的絕緣導線,線芯最小截面積不宜小于0.75mm2。 4控制器與管理主機之間的通訊用信號線宜采用雙絞銅芯絕緣導線,其線徑根據傳輸距離而定,線芯最小截面積不宜小于0.50mm2。 7.0.3布線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有關規定。 7.0.4執行部分的輸入電纜在該出入口的對應受控區、同級別受控區或高級別受控區外的部分,應封閉保護,其保護結構的抗拉伸、抗彎折強度應不低于鍍鋅鋼管。 8供電、防雷與接地 8.0.1供電設計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8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I主電源可使用市電或電池。備用電源可使用二次電池及充電器、UPS電源、發電機。如果系統的執行部分為閉鎖裝置,且該裝置的工作模式為斷電開啟,B、C級的控制設備必須配置備用電源。 2當電池作為主電源時,其容量應保證系統正常開啟10000次以上。 3備用電源應保證系統連續工作不少于48h,且執行設備能正常開啟50次以上。 8.0.2防雷與接地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I置于室外的設備宜具有防雷保護措施。 2置于室外的設備輸入、輸出端口宜設置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 3室外的交流供電線路、控制信號線路宜有金屬屏蔽層并穿鋼管埋地敷設,鋼管兩端應接地。 9系統安全性、可靠性、電磁兼容性、環境適應性 9.0.1系統安全性設計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8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的任何部分、任何動作以及對系統的任何操作不應對出入目標及現場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造成危害。 2系統必須滿足緊急逃生時人員疏散的相關要求。當通向疏散通道方向為防護面時,系統必須與火災報警系統及其他緊急疏散系統聯動,當發生火警或需緊急疏散時,人員不使用鑰匙應能迅速安全通過。 9.0.2系統可靠性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有關規定。 9.0.3系統電磁兼容性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有關規定,并符合現場電磁環境的要求。 9.0.4系統環境適應性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有關規定,并符合現場地域環境的要求。 10監控中心 10.0.1監控中心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有關規定。 10.0.2當出入口控制系統與安全防范系統的其他子系統聯合設置時,中心控制設備應設置在安全防范系統的監控中心。 10.0.3當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監控中心不是系統最高級別受控區時,應加強對管理主機、網絡接口設備、網絡線纜的保護,應有對監控中心的監控錄像措施。
附錄A設計流程與深度 A.1設計流程 A.1.1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的設計應按照“設計任務書的編制~現場勘察~初步設計一方案論證一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 (正式設計)”的流程進行。 A.1.2對于新建建筑的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建設單位應向出入El控制系統設計單位提供有關建筑概況、電氣和管槽路由等設計資料。 A.2設計任務書的編制 A.2.1出入El控制系統工程設計前,建設單位應根據安全防范需求,提出設計任務書。 A.2.2設計任務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任務來源。 2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管理要求(含防護對象的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 3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與要求。 4工程項目的內容和要求(包括功能需求、性能指標、監控中心要求、培訓和維修服務等)。 5建設工期。 6工程投資控制數額及資金來源。 A.3現場勘察 除應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有關規定外,還應仔細了解各受控區的位置及其出入限制級別;了解每個受控區各出入口的現場情況;執行部分需采用閉鎖部件的還應了解其被控對象(如:通道門體)的結構情況。 A.4初步設計 A.4.1初步設計的依據應包括以下內容: 1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現行標準。 2工程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 3設計任務書。 4現場勘察報告、相關建筑圖紙及資料。 A。4.2初步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單位的需求分析與工程設計的總體構思(含防護體系的構架和系統配置)。 2受控區域的劃分,現場設備的布設與選型。 3根據安全管理要求及現場勘察記錄,制訂每個出入口的識讀模式、控制方案,選定執行部件,明確控制管理模式(單/雙向控制、目標防重入、復合識別、多重識別、防脅迫、異地核準等)。 4防護對象現場情況的分析與傳輸方式——路由——管線敷設方案。 5監控中心的選址與設計方案。 6系統安全性、可靠性、電磁兼容性、環境適應性、供電、防雷與接地等的說明。 7火災等緊急情況發生時人員疏散通道的控制方案。 8與其他系統的接口關系(如聯動、集成方式等)。 9系統建成后的預期效果說明和系統擴展性的考慮。 10對人防、物防的要求。 11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應提供售后服務與技術培訓承諾。 A.4.3初步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器材清單和工程預算書。 A.4.4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說明應包括工程項目概述、系統配置、受控區分布及其他必要的說明。 2設計圖紙應包括系統圖、平面圖、監控中心布局示意圖及必要說明。 3設計圖紙應符合以下規定: 1)圖紙應符合國家制圖相關標準的規定,標題欄應完整,文字應準確、規范,應有相關人員簽字,設計單位蓋章; 2)圖例應符合《安全防范系統通用圖形符號GA/T 74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3)在平面圖中應標明尺寸、比例和指北針; 4)在平面圖中應包括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和其他必要的說明。 4系統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主要設備類型及配置數量; 2)信號傳輸方式、系統主干的管槽線纜走向和設備連接關系; 3)供電方式; 4)接口方式(含與其他系統的接口關系); 5)其他必要的說明。 5平面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應標明監控中心的位置及面積; 2)應標明前端設備的布設位置、設備類型和數量等; 3)管線走向設計應對主干管路的路由等進行標注; 4)其他必要的說明。 6對安裝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宜提供安裝示意圖等工藝性圖紙。 7監控中心布局示意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平面布局和設備布置; 2)線纜敷設方式; 3)供電要求; 4)其他必要的說明。 8主要設備材料清單應包括設備材料名稱、規格、數量等。 9按照工程內容,根據《安全防范工程費用預算編制辦法》GA/T 70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編制工程概算書。 A.5方案論證 A.5.1工程項目簽訂合同、完成初步設計后,宜由建設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統在內的安防工程初步設計進行方案論證。風險等級較高或建設規模較大的安防工程項目應進行方案論證。 A.5.2方案論證應提交以下資料: 1設計任務書。 2現場勘察報告。 3初步設計文件。 4主要設備材料的型號、生產廠家、檢驗報告或認證證書。 A.5.3方案論證應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設計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的要求。 2系統設計的總體構思是否合理。 3設備選型是否滿足現場適應性、可靠性的要求。 4系統設備配置和監控中心的設置是否符合防護級別的要求。 5信號的傳輸方式、路由和線纜敷設是否合理。 6系統安全性、可靠性、電磁兼容性、環境適應性、供電、防雷與接地是否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7系統的可擴展性、接口方式是否滿足使用要求。 8初步設計文件是否符合A.4.3和A.4.4的規定。 9建設工期是否符合工程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滿足建設單位的要求。 10工程概算是否合理。 11對于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其售后服務承諾和培訓內容是否可行。 A.5.4方案論證應對A.5.3的內容做出評價,形成結論(通過、基本通過、不通過),提出整改意見,并由建設單位確認。 A.6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正式設計) A.6.1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的依據應包括以下內容: 1初步設計文件。 2方案論證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和設計單位所做出的并經建設單位確認的整改措施。 A.6.2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材料清單和工程預算書。 A.6.3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應符合以下規定: 1施工圖設計說明應對初步設計說明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包括設備材料的施工工藝說明、管線敷設說明等,并落實整改措施。 2施工圖紙應包括系統圖、平面圖、監控中心布局圖及其必要說明,并應符合第A.4.4條第3款的規定。 3系統圖應在第A.4.4條第4款的基礎上,充實系統配置的詳細內容(如立管圖等),標注設備數量,補充設備接線圖,完善系統內的供電設計等。 4平面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前端設備布防圖應正確標明設備安裝位置、安裝方式和設備編號等,并列出設備統計表; 2)前端設備布防圖可根據需要提供安裝說明和安裝大樣圖; 3)管線敷設圖應標明管線的敷設安裝方式、型號、路由、數量,末端出線盒的位置高度等;分線箱應根據需要,標明線纜的走向、端子號,并根據要求在主干線路上預留適當數量的備用線纜,并列出材料統計表; 4)管線敷設圖可根據需要提供管路敷設的局部大樣圖; 5)宜說明每個受控區域的位置、尺寸,宜對同級別受控區和高級別受控區進行標注。 6)其他必要的說明。 5監控中心布局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監控中心的平面圖應標明控制臺和顯示設備的位置、外形尺寸、邊界距離等; 2)根據人機工程學原理,確定控制臺、顯示設備、機柜以及相應控制設備的位置、尺寸; 3)根據控制臺、顯示設備、設備機柜及操作位置的布置,標明監控中心內管線走向、開孔位置; 4)標明設備連線和線纜的編號; 5)說明對地板敷設、溫濕度、風口、燈光等裝修要求; 6)監控中心宜與視頻安防監控中心聯合設置; 7)其他必要的說明。 根據系統構成列出設備材料清單,并標明型號規格、產地和生產廠家等。 6按照施工內容,根據《安全防范工程費用預算編制辦法》GA/T 70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編制工程預算書。 附錄B系統防護等級分類 B.0.1系統識讀部分的防護等級分類宜符合表B.0.1的規定。 B.0.2系統管理與控制部分的防護等級分類宜符合表B.0.2的規定。 B.0.3系統執行部分的防護等級分類宜符合表B.0.3的規定。
表B.0.1系統識讀部分的防護等級分類 要求 等級 外殼防護能力 保密性 防破壞 防技術開啟 用電子編碼作為密鑰信息的 采用圖形圖像、人體生物特征、物品特征、時間等作為密鑰信息的 防復制和破譯 有防護面的設備(抵抗時間min) 普通防護級別(A級) 外殼應符合GB 12663的有關要求;識讀現場裝置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42的要求;室外型的外殼還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53的要求 密鑰量>104×n… 密鑰差異>10×n…; 誤識率不大于1/n… 使用的個人信息識別載體應能防復制 防鉆 10 防誤識開啟 1500 防鋸 3 防撬 10 防電磁場開啟 1500 防拉 10 中等防護級別(B級) 外殼應符合GB4208- 1993中IP42的要求; 室外型的外殼還應符合GB 4208-1993中IP53的要求 密鑰量>104×n…,并且至少采用以下一項:1.連續輸入錯誤的鑰匙信息時有限制操作的措施;2.采用自行變化編碼;3.采用可更改編碼(限制無授權人員更改) 密鑰差異>102×n…; 誤識率不大于1/n… 使用的個人信息識別載體應能防復制;無線電傳輸密鑰信息的,則至少經24h掃描時間(改變不少于5000種編碼組合)獲得正確碼的概率小于4%,或每次操作鑰匙后自行變化編碼 防鉆 20 防誤識 3000 防鋸 6 開啟 防撬 20 防電磁場開啟 防拉 20 3000 高防護級別(C級) 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43的要求;室外型的外殼還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55的要求 密鑰量>106 X/max,并且至少采用以下一項:1.連續輸入錯誤的鑰匙信息時有限制操作的措施;2.采用自行變化編碼;3.采用可更改編碼(限制無授權人員更改)。不能采用在空間可被截獲的方式傳輸密鑰信息 密鑰差異>103×n…;誤識率不大于0.1/nmax 制造的所有鑰匙應能防未授權的讀取信息、防復制 防鉆 30 防誤識 5000 防鋸 10 開啟 防撬 30 防電磁場 5000 防拉 30 開啟 防沖擊 30 60 表B.0.2系統管理與控制部分的防護等級分類 要求 等級 外殼防護能力 防目標重入控制 多重識別控制 復合識別控制 異地核準控制 防調閱管理與控制程序 防當場復制管理與控制程序 抵抗時間(min) 普通防護級別(A級) 有防護面的管理與控制部分,其外殼應符合GB 4208-1993中IP42的要求;否則外殼應符合GB 4208-1993中IP32的要求 無 無 無 無 有 無 對于有防護面的管理與控制部分,與表B.0.1的此項要求相同; 對于無防護面的管理與控制部分不作要求 中等防護級別(B級) 有防護面的管理與控制部分,其外殼應符合GB 4208--1993中IP42的要求;否則外殼應符合GB 4208-1993中IP32的要求 有 無 無 無 有 有 高防護級別(C級) 有防護面的管理與控制部分,其外殼應符合GB 4208-1993中IP42的要求;否則外殼應符合GB 4208-1993由IP32的要求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表B.0.3系統執行部分的防護等級分類 要求 外殼防護能力 控制出入的能力 防破壞/防技術開啟 等級 執行部件 強度要求 (抵抗時間min或次數) 普通防護級別(A級) 有防護面的,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由IP42的要求;否則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32的要求 機械鎖定部件的 (鎖舌、鎖栓等)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A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A級別要求 電磁鐵作為間接閉鎖部件的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A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19946機械防盜鎖》A級別要求;防電磁場開啟>1500min 電磁鐵作為直接閉鎖部件的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A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 1994《機械防盜鎖》 A級別要求;防電磁場開啟>1500min;抵抗出入目標以3倍正常運動速度撞擊3次 阻擋指示部件的(電動擋桿等) 指示部件不作要求 指示部件不作要求 中等防護級別(B級) 有防護面的, 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42的要求;否則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32的要求 機械鎖定部件的 (鎖舌、鎖栓等) 符合GA/T 73-1994 《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電磁鐵作為間接閉鎖部件的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 19946機械防盜鎖》 B級別要求;防電磁場開啟>3000min 電磁鐵作為直接閉鎖部件的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19946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防電磁場開啟>3000min;抵抗出入目標以5倍正常運動速度撞擊3次 阻擋指示部件的(電動擋桿等) 指示部件不作要求 指示部件不作要求 高防護級別(C級) 有防護面的, 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42的要求;否則外殼應符合GB 4208- 1993中IP32的要求 機械鎖定部件的(鎖舌、鎖栓等)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符合GA/T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電磁鐵作為間接閉鎖部件的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防電磁場開啟>5000min 電磁鐵作為直接閉鎖部件的阻擋指示部件的(電動擋桿等)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B級別要求指示部件不作要求 符合GA/T 73-1994《機械防盜鎖》 B級別要求;防電磁場開啟:>5000min;抵抗出入目標以10倍正常運動速度撞擊3次指示部件不作要求
附錄C常用識讀設備選型要求 C.0.1常用編碼識讀設備的選型宜符合表C.0.1的要求。 C.0.2常用人體生物特征識讀設備的選型宜符合表C.0.2的要求。 表C.0.1常用編碼識讀設備選型要求 序 名稱 適應場所 主要特點 安裝設計要點 適宜工作環境和條件 不適宜工作環境和條件 1 普通密碼鍵盤 人員出入口;授權目標較少的場所 密碼易泄漏、易被窺視,保密性差,密碼需經常更換 用于人員通道門,宜安裝于距門開啟邊200~300mm,距地面1.2~1.4m處;用于車輛出入口,宜安裝于車道左側距地面高1.2m,距擋車器3.5m處 室內安裝;如需室外安裝,需選用密封性良好的產品 不易經常更換密碼且授權目標較多的場所 2 亂序密碼鍵盤 人員出入口;授權目標較少的場所 密碼易泄漏,密碼不易被窺視,保密性較普通密碼鍵盤高,需經常更換 3 磁卡識讀設備 人員出入口;較少用于車輛出入口 磁卡攜帶方便,便宜,易被復制、磁化,卡片及讀卡設備易被磨損,需經常維護 室外可被雨淋處;塵土較多的地方;環境磁場較強的場所 4 接觸式IC卡讀卡器 人員出入口 安全性高,卡片攜帶方便,卡片及讀卡設備易被磨損,需經常維護 室內安裝;適合人員通道可安裝在室內、外;適合人員通道 室外可被雨淋處;靜電較多的場所; 5 接觸式TM卡(鈕扣式)讀卡 器 人員出入口 安全性高,卡片攜帶方便,不易被磨損 塵土較多的地方 6 條碼識讀設備 用于臨時車輛出入口 介質一次性使用,易被復制、易損壞 宜安裝在出口收費崗亭內,由操作員使用 停車場收費崗亭內 非臨時目標出入口 7 非接觸只讀式讀卡器 人員出入口; 停車場出人口 安全性較高,卡片攜帶方便,不易被磨損,全密封的產品具有較高的防水、防塵能力 用于人員通道門,宜安裝于距門開啟邊200~300mm,距地面L 2~1.4m處; 用于車輛出人口,宜安裝于車道左側距地面高1.2m,距擋車器3.5m處;用于車輛出入口的超遠距離有源讀卡器(讀卡距離>5m),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安裝位置,應避免尾隨車輛先讀卡 可安裝在室內、外; 近距離讀卡器(讀卡距 離<500mm)適合人員通道;遠距離讀卡器(讀卡距 離>500mm)適合車輛出入口 電磁干擾較強的場所;較厚的金屬材料表面;工作在900MHz頻段下的人員出入口;無防沖撞機制(防沖撞:可依次讀取同時進入感應區域的多張卡),讀卡距離>lm的人員出入口 8 非接觸可寫、不加密式讀卡器 人員出入口;消費系統一卡通應用的場所;停車場出入口 安全性不高,卡片攜帶方便,易被復制,不易被磨損,全密封的產品具有較高的防水、防塵能力 9 非接觸 可寫、加密式讀卡器 人員出入口;與消費系統一卡通應用的場所;停車場出人口 安全性高,無源卡片,攜帶方便不易被磨損,不易被復制,全密封的產品具有較高的防水、防塵能力
表C.0.2常用人體生物特征識讀設備選型要求 序號 名稱 主要特點 安裝設計要點 適宜工作環境和條件 不適宜工作環境和條件 1 指紋識讀設備 指紋頭設備易于小型化;識別速度很快,使用方便;需人體配合的程度較高 操作時需人體接觸識讀設備 用于人員通道門,宜安裝于適合人手配合操作,距地面1.2~1.4m處;當采用的識讀設備,其人體生物特征信息存儲在目標攜帶的介質內時,應考慮該介質如被偽造而帶來的安全性影響 室內安裝;使用環境應滿足產品選用的不同傳感器所要求的使用環境要求 操作時需人體接觸識讀設備,不適宜安裝在醫院等容易引起交叉感染的場所 2 掌形識讀設備 識別速度較快;需人體配合的程度較高 3 虹膜識讀設備 虹膜被損傷、修飾的可能性很小,也不易留下被可能復制的痕跡;需人體配合的程度很高;需要培訓才能使用 操作時不需人體接觸識讀設備 用于人員通道門,宜安裝于適合人眼部配合操作,距地面1.5~1.7m處 環境亮度適宜、變化不大的場所 環境亮度變化大的場所,背光較強的地方 4 面部識讀設備 需人體配合的程度較低,易用性好,適于隱蔽地進行面像采集、對比 安裝位置應便于攝取面部圖像的設備能最大面積、最小失真地獲得人臉正面圖像 注:1當識讀設備采用:對比模式時,不需由編碼識讀方式輔助操作,當目標數多時識別速度及誤識率的綜合指標下降; 2當識讀設備采用1:1對比模式時,需編碼識讀方式輔助操作,識別速度及誤識率的綜合指標不隨目標數多少變化; 3當采用的識讀設備,其人體生物特征信息的存儲單元位于防護面時,應考慮該設備被非法拆除時數據的安全性; 4當采用的識讀設備,其人體生物特征信息存儲在目標攜帶的介質內時,應考慮該介質如被偽造而帶來的安全性影響。 5所選用的識讀設備,其誤識率、拒認率、識別速度等指標應滿足實際應用的安全與管理要求。
附錄D常用執行設備選型要求 D.O.1常用執行設備的選型宜符合表D.0.1的要求。 表D.0.1常用執行設備選型要求 序 應用場所 常采用的執行設備 安裝設計要點 1 單向開啟、平開木門(含帶木框的復合材料門) 陰極電控鎖 適用于單扇門;安裝位置距地面0.9~1.1m邊門框處;可與普通單舌機械鎖配合使用 電控撞鎖 適用于單扇門;安裝于門體靠近開啟邊,距地面0.9~1.1m處;配合件安裝在邊門框上 一體化電子鎖 磁力鎖 安裝于上門框,靠近門開啟邊;配合件安裝于門體上;磁力鎖的鎖體不應暴露在防護面(門外) 陽極電控鎖 自動平開門 女蓑于上門框;應選用帶閉鎖裝置的設備或另加電控鎖;外掛式門機不應暴露在防護面(門外);應有防夾措施 2 單向開啟、平開鑲玻璃門(不含帶木框門) 陽極電控鎖;磁力鎖;自動平開門機 同本表第1條相關內容 3 單向開啟、平開玻璃門 帶專用玻璃門夾的陽極電控鎖;帶專用玻璃門夾的磁力鎖;玻璃門夾電控鎖 安裝位置同本表第1條相關內容;玻璃門夾的作用面不應安裝在防護面(門外);無框(單玻璃框)門的鎖引線應有防護措施 4 雙向開啟、平開玻璃門 帶專用玻璃門夾的陽極電控鎖;玻璃門夾電控鎖 同本表第3條相關內容 5 單扇、推拉門 陽極電控鎖 同本表第1、3條相關內容 磁力鎖 安裝于邊門框;配合件安裝于門體上不應暴露在防護面(門外) 推拉門專用 電控掛鉤鎖 根據鎖體結構不同,可安裝于上門框或邊門框; 配合件安裝于門體上;不應暴露在防護面(門外) 自動推拉門機 安裝于上門框;應選用帶閉鎖裝置的設備或另加電控鎖;應有防夾措施 6 雙扇、推拉門 陽極電控鎖 同本表第1、3條相關內容 推拉門專用電控掛鉤鎖 應選用安裝于上門框的設備;配合件安裝于門體上;不應暴露在防護面(門外) 自動推拉門機 同本表第5條相關內容 7 金屬防盜門 電控撞鎖;磁力鎖自動門機 同本表第1、5條相關內容 電機驅動鎖舌電控鎖 根據鎖體結構不同,可安裝于門框或門體上 8 防尾隨人員快速通道 電控三棍閘;自動啟閉速通門 應與地面有牢固的連接;常與非接觸式讀卡器配合使用;自動啟閉速通門應有防夾措施 9 小區大門、院門等(人員、車輛混行通道) 電動伸縮柵欄門 固定端應與地面有牢固的連接;滑軌應水平鋪設;門開口方向應在值班室(崗亭)一側;啟閉時應有聲光指示,應有防夾措施 電動柵欄式欄桿機 應與地面有牢固的連接,適用于不限高的場所,不宜選用閉合時間小于3s的產品,應有防砸措施 10 一般車輛出入口 電動欄桿機 應與地面有牢固的連接;用于有限高的場所時,欄桿應有曲臂裝置;應有防砸措施 11 防闖車輛出 入口 電動升降式地擋 應與地面有牢固的連接;地擋落下后,應與地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應有防止車輛通過時,地擋頂車的措施
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條文說明 1總則 1.0.2本條規定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 對于廣義的出人口控制系統,其范圍可以是對人員流動、物品流動、信息流動、資金流動等的管理與控制(見圖1)。 圖1廣義的出入口控制系統 圖2本標準所討論的出入口控制系統 對于本標準討論的出人口控制系統而言,僅是以安全防范為目的,對人員流動、物品流動的管理與控制。它不僅需采用電子與信息技術為系統平臺,而且具有放行、拒絕、記錄、報警這四個基本特征或稱要素(見圖2)。門禁系統是出人口控制系統的通俗稱謂,但從字面上看不能代表出入口控制系統的所有內涵。 把出入口控制系統看成僅是對目標人員通過受控門的管理與控制,是很不全面的。同樣,僅對出入目標在出入口實施放行與拒絕操作而元事件記錄及報警功能的系統,亦非本標準所討論的范2術語本規范采用了《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GA/T 394-2002的相關術語。 3基本規定 3.0.4出人口控制系統的設計,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英文“Security”和“Safety”翻譯成中文都是“安全”,但它們的含義有所不同,“Security”是“安全”的社會屬性,“Safety’’是“安全,,的自然屬性。以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防爆炸等為目的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主要針對的是“Security”;而防火、防目標被非人為因素傷害等是“Safety”涉及的問題。當同時出現這兩種“安全問題時,在大多數情況下應優先解決“Safety”問題。這是設計系統與產品的基本原則。 在出入El控制系統中,識讀部分與執行部分是出入目標最易接觸的部分,也是最有可能對出入目標造成傷害的部分。但不同的產品類型,其對安全的影響也是不同的。 在生物特征識別中,指紋、掌形識別等需人體直接接觸的識讀裝置就不如面部、眼虹膜識別這類不需人體直接接觸的識讀裝置安全,因為直接接觸的識讀裝置的接觸面若不能及時清潔,就有可能成為某些傳染性疾病傳播的媒介。 另外,直接擔負阻擋作用的執行機構,其啟閉動作本身必須考慮出入目標的安全,如電動門的關閉動作必須等待出入目標安全離開時方可進行,擋車器必須等待車輛離開方可落下擋車臂等。 在安防系統中與緊急疏散及消防系統聯系最為緊密的就是出入口控制系統。出人口控制系統強調的是對空間的隔離,以保證“Security”;而緊急疏散及消防系統強調的是能快速逃離,以保證“Safety”。 在“Safety”優先的原則指導下,出入口控制系統的設計必須滿足緊急疏散及消防的需要,這并不是說出入口控制系統所管理與控制的每個出入口必須與消防聯動。但在本標準9.0.1條第2款的條件下必須聯動,保證在火災等緊急情況發生時,用于閉鎖或起到阻擋作用的出入口控制執行部件能自動釋放疏散出口,不使用鑰匙,人員應能迅速安全地疏散。 5系統功能、性能設計 5.1一般規定 5•1.1關于設備的安全性問題及等級劃分,由所用設備的防護能力決定,其指標由產品標準作出規定,本標準的附錄B可作為參考。 5•1.8本條強調了出入口控制系統可獨立運行和聯動的特征。 獨立性強調了本系統不依賴于其他系統的好壞而能可靠工作;聯動性強調資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處警效率。 6設備選型與設置 出入口控制系統各組成部分應根據不同的防護等級要求選擇設備,參照附錄B、附錄C、附錄D。其中要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關于“執行部分”的類型及防護要求問題。 本規范所討論的“執行部分”的類型主要由a)閉鎖部件.b)阻擋部件;c)出入準許指示裝置;d)前三種的組合部件或裝置。不同的管理要求、安全要求、現場環境以及需控制的出入目標種類、通過率指標等要求的不同,使得“執行部分”的產品形式、結構也有很大的差異。要注意“執行部件”多樣性的特點,不要認為“執行部件”就一定是“電控鎖具”,這是很片面的理解。同時還應注意附錄B表B.0.3對“執行部分”的防護要求主要針對閉鎖及阻擋部件,對指示裝置(部件)未做要求(見圖3)。 在停車庫(場)出入El使用的電動欄桿機,是常見的阻擋指示部件,它僅能起到阻擋指示作用,不能起到對其控制的出入口標——機動車的阻擋作用,要想達到阻止普通車輛非法闖入的高安全要求場合,必須使用有足夠抗撞擊能力的擋車設備。如:某駐華使館的地下停車庫的出入口采用了地面升降式阻擋設備,它能有效地阻止一般的“汽車炸彈”襲擊,而普通的電動欄桿機根本做不到這點。 2關于“防破壞、防技術開啟”問題。 這里應特別注意:不要把“防破壞”看成“防設備被破壞”,而要看位于防護面的設備遭到破壞性攻擊時,出入口不被開啟的能力(見圖4)。舉例來說: 例1:位于某出入口防護面的讀卡器在遭到破壞性攻擊lmin后,該讀卡器已完全損壞,但犯罪分子在隨后的40min內一直未能將出入口打開。例2:而位于另一個出入口防護面的一體化門禁機設計得非常堅固,犯罪分子用了8min才把它破壞,但在隨后的lmin內就把出入口打開了。在這兩個例子中,例1的防破壞能力要強于例2的防破壞能力。 在附錄B“系統防護等級分類推薦表”中用3個子表對系統識別部分、系統管理/控制部分、系統執行部分的“防破壞能力”及“防技術開啟能力”分別給出了規定。對無防護面的設備、出入準許指示部件,不做要求。 在實際應用中,要根據不同的安全與管理要求選擇系統與產品,滿足“防破壞”及“防技術開啟”要求。 3關于“識讀現場設備、防護面”及其應用的意義。 出入口控制系統的主要作用就是使有出入授權的目標快速通行,阻止未授權目標通過。受控區是出入El控制系統提出的基本概念,在犯罪分子欲實施技術開啟和破壞時,安裝在受控區內的系統設備(如控制器、管理計算機)相對于安裝在受控區外的設備(如讀卡器)要安全得多。 由于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特點決定了在大多數情況下其部分設備需暴露在受控區外,因此,在附錄B‘‘系統防護等級分類推薦表”中許多地方及都提到了“防護面”,在條文中強化了對位于“防護面”設備的防破壞、防技術開啟等方面的要求,弱化了“非防護面”設備在這方面的要求(見圖5)。 第6.0.2條第2款為強制性條款。在出入口控制系統中,應特別注意受控區域及其級別,以及現場設備安裝位置和連接線纜的防護措施等因素對安全的影響。 出入口控制等技防系統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好比設置了一個技術迷宮,它增加可非法入侵者的作案難度,延遲了作案時間,并能提早報警以便及時處警。但在實際應用中,非法入侵者在初步了解技防系統后,并不直接去解開迷宮通路,而是尋找系統的薄弱點進行攻擊從而達到犯罪目的。在出入口控制系統中,執行部分的輸人線纜及其連接端,就是一個易于被攻擊的薄弱點。 為此在本標準中對出入口控制系統特別提出了“受控區”等概念和對執行部分輸入電纜的端接與防護要求,以便指導系統設計、施工安裝、檢測驗收工作。 舉例來說,一個管理了從A~G共7個受控區域的出人口控制系統(比如某個公司的多個辦公室),如圖6所示: 其中:A、B、E三個區域為同級別受控區,即它們對目標的授權是一致的,能進入A區的目標也可進入B、E區,能進入B、E區的目標也同樣能進入A區。G區是相對于F區的高級別受控區,即能進入G區的目標一定能進入F區,而能進入F區的目標不一定能進入G區。C區和D區分別是相對于其他受控區的非同級別受控區,即能進入該區的目標不一定能進入其他區,而能進入其他區的目標也不一定能進入該區。若能進入G區的目標也能進入其他任何區的話,那么G區就是該出入口控制系統的最高級別受控區。 該例子若是某公司的多門聯網門禁系統的話,有許多問題值得探討: 問題一:采用多門門禁控制器應特別注意其安裝位置。 目前采用直流或脈沖信號等非編碼信號直接驅動電控鎖具的門禁控制器占很大比例,在本例中采用雙門控制器控制A和B兩個門是合理的,若控制B和c門就存在問題,控制器安裝在B區內C區就不安全,控制器安裝在C區內B區就不安全。 安裝在G區的雙門控制器控制G和F兩個門是否合理呢?答案是肯定的(見圖7)。 問題二:采用多門門禁控制器應特別注意對電控鎖連接線的防護。 當電控鎖的連接線必須離開本受控區、同級別受控區、高級別受控區敷設時,有可能成為被實施攻擊的薄弱點,必須嚴格防護。 在多出入口系統中要想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減少工程施工帶來的安全隱患,建議盡量采用聯網控制的單出入口控制器。若必須采用多出入日控制器,則應安裝在高級別防區內并做好對執行部分輸入線纜的防護(見圖8)。 7傳輸方式、線纜選型與布線 7.0.2系統設計時,應認真計算系統供電及信號的電壓、電流,所選用的線纜實際截面積應大于理論值。 7.o.4再次強調在出入口控制系統中,應特別注意受控區域及其級別,以及現場設備安裝位置和連接線纜的防護措施等因素對安 全的影響。 9系統安全性、可靠性、電磁兼容性、環境適應性 9.0.1本條第2款為強制性條款。再次強調“Safety”優先于“Security”的原則。 10監控中心 10.0.3因為出入口控制系統的監控中心承擔編程與實時監控任務,進入監控中心的人員有可能通過各種手段對高級別受控區實施開啟。為保證系統的安全性,要對監控中心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有條件時,監控中心要設置為系統的最高級別受控區。 附錄A設計流程與深度 A.1設計流程 A.1.1本條說明設計流程的基本步驟。由于歷史原因,安防行業相對獨立發展了很多年,形成了特定的術語和設計流程。一般來說,基于安全考慮,會對某些重要設計環節和資料提出保密的要 求。 1設計任務書。是工程建設方依據工程項目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而編制的、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設計要求的技術文件。 是工程招(投)標的重要文件之一,是設計方(或承建方)進行工程設計的重要依據之一。 2現場勘察。在進行工程設計前,設計者對被防護對象的現場進行與系統設計相關的各方面情況的了解、調查和考察。 3初步設計。工程設計方(或承建方)依據設計任務書(或工程合同書)、現場勘察報告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現行規范、標準的要求,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方案設計的活動。初步設計階段所形成的技術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材料清單和工程概算書等。 在安防系統中,這個階段比建設行業要求的設計深度會有所加深,并且由于安防產品的離散化特點,要求提供產品的供應廠家或者品牌信息,以便核定造價。 這個階段的許多工作為建筑設計等其他專業設計的配合設計做了一個基本的準備。 4方案論證。是建設方組織的對設計方(或承建方)編制的初步設計文件進行質量評價的一種評定活動。它是保證工程設計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方案論證的評價意見是進行工程項目正式設計的重要依據之一。 s正式設計。是設計方(或承建方)依據方案論證的評價結論和整改意見,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深化設計的一種設計活動。 正式設計階段所形成的技術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包含整改意見落實措施)、設計圖紙、主要設備材料清單和工程預算書等。 這個階段相當于建設行業的施工圖設計階段。本規范中,稱為施工圖文件的編制。 A.1.2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建筑概況、電氣和管槽路由等設計資料是出入口控制系統設計的重要依據,這為出入口控制系統提 出對新建建筑工程做好預埋預留提供重要保證,是交流設計信息,確保工程設計可行性的重要環節。 A.2設計任務書的編制 設計任務書是工程設計的依據。在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建設之初,通常由建設單位規劃工程規模、資金來源和實施計劃,并編制設計任務書,也可委托具有編制能力的單位代為編制。 A.3現場勘察 對于不同的建筑體(群),現場勘察的側重點是有所區別的。 對于已有建筑進行的出入口控制系統的建設,應按照一般原則逐一收集現場的各種相關信息,如原有管線敷設信息,建筑格局信息,安全管理的歷史信息等。對于古建筑等需要保護的設施還需要特別了解安裝的可行性問題。 對于新建建筑,強調對建筑設計資料的獲取。應與建設單位充分溝通,了解未來使用的需求、周圍的社情民意和自然環境,與建筑設計單位充分配合,確定好建筑格局和用途,做好管線綜合和專業配合(如現場的照明設計信息,供電信息,裝飾效果信息和其他安防系統信息等),做好預埋預留的設計工作,減少施工過程中的不必要拆改。 現場勘察報告應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共同簽署。 A.4初步設計 A•4.1、A.4.2這兩條說明系統設計的基本工作思路或者工作內容。指出應根據現場勘察結果按照不同受控區的不同安全與管理要求,選擇設備及出入口管理模式。特別指出的是隨著新建建筑工程的大規模建設,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設計需要直接對建筑設計(物防)和其后的保衛管理措施提出要求和建議,并盡可能滿足安全保衛部門在設計前提出的管理要求,這也充分體現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的原則。還指出出入口控制系統的設計應不違背消防管理要求,確;馂牡染o急情況發生時人員能順利疏散。 A.4.4 3圖紙應能對系統進行有效、準確的描述,并做到與文字說明相互印證和相互呼應,圖文表的數據應一致,格式符合規范要求。圖紙設計要能夠向審核者和施工者提供完整、明晰、準確的設計信息,不強調幾類幾張圖。 5平面圖通常包括前端設備布防圖和管線走向圖。管線走向設計應對主干管路的路由等進行設計標注,特別是安防管線通道的確定。 6對于某些關鍵或者特異的安裝場所,需特別指明安裝方法,并提供相應的安裝工藝示意圖,以保證設計方案的可實施性。 7監控中心的設計需在前期就提出與裝修、暖通、強電和其他弱電專業的配合要求,以保證值機人員的工作環境。 8主要設備材料清單的編制: 從經濟上對初步設計進行評估以達到系統的最佳性價比。 A.5方案論證 A.5.1強調方案的論證、審核和批準,以保證設計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強調合同的簽訂,確保方案實施主體的有效性,以便于落實后續的工作內容。 A.5.2主要設備材料需要在初步設計的基礎上,補充設備材料相應的生產廠家、檢驗報告或認證證書等資料,以便于評審者確定系統設計的可實施性。 A.5.3在方案論證內容中,應充分考慮到一些高風險等級的單位的要求,如文博系統對設備材料安裝工藝、對實施的可行性、工程造價等給出較為詳細的論證。 A.5.4方案論證的結論可分為通過、基本通過、不通過,對初步設計的整改措施須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確認。 A.6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正式設計) A.6.1是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的基本依據。 A.6.2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的主要內容體現了兩個目的: 1針對整改要求和更詳細、準確的現場條件,修改、補充、細化初步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確保設備安裝的可行性和良好的使用效果,著重體現現場安裝的可實施性。 2結合系統構成和選用設備的特點,進行全面的圖紙修改、補充、細化設計,確保系統的互聯互通,著重體現系統配置的可實現性。 A.6.3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在原有初步設計文件的基礎上,至少完善如下內容: 提供詳細的各類圖紙,特別需要增加安裝大樣圖、設備連接關系圖等。 管線敷設圖也可以進一步分解為管路敷設圖和線纜敷設圖,以利于分階段組織人員實施,同時保護有關安全信息。預留管線指的是并行預留敷設的管或者線的根數和規格,不是指長度的簡單延伸。按照施工圖,編制的設備材料清單和工程預算書,是設備訂貨和
|